全台53座垃圾山,聽說現在剩下48座了,如果您是環境部長,會想要用什麼方法在兩年內移除呢?
把它們用火箭帶到外太空?太貴了吧?
把它們固化,丟到海溝去?這可是違反倫敦海拋公約!
把它們丟到東非活火山的融岩湖?這也是需要昂貴運費,而且您要先通知當地政府,取得他們同意,不然會違反巴賽爾公約;而且丟進去後也是會冒出有害氣體,污染環境!
那何不就近蓋個焚化爐,把它們拿去燒了?蓋焚化爐要花數十億,成本高昂,而且要花五、六年的時間,根本不可能在兩年內把垃圾山移除;而且還是會燒出戴奧辛與重金屬,產生一包包有毒飛灰,還要再找個地方埋;而且還有15%的有毒底渣,目前的底渣飛灰就已經夠令政府頭疼了,新增焚化爐就會增加更多有害底渣飛灰,又要送去哪?
或許你會有更聰明的方法!或者說,方法其實並不難,只是想不想做而已!這個世上,有太多等待聰明人類去落實的口號了,是不是?
看守台灣協會 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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